机构设置
四川沪办下设四个处室:
——秘书处、经济合作处(南京联络处)、综合信息处、劳务工作处。
秘书处
一、协助主任与联系区域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宣传介绍四川的政治、经济、人文情况,促进省际间相互了解和友好往来。
二、具体负责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三、协助主任保障办事处的有序高效运转。
四、负责目标管理、督查督办、文秘、档案、保密、保卫及行政后勤等工作。
五、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负责人事、财务、国有资产、车辆、接待等事务的管理。
六、指导我省驻地单位党的工作、廉政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七、负责“双服务”工作、平安单位、文明单位创建等相关工作。
八、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电话:021-65177017
传真:021-65425682
经济合作处
一、围绕我省经济建设中心工作,实施充分开放合作战略,推进区域经济合作。
二、加强与联系区域的重点企业的联系,加强投资意向的收集、分析、对接,开展投资促进工作。
三、配合我省投资促进重大活动,搭建专业化合作平台,扩大投资促进成效。
四、积极宣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做好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加强经济合作活动的联络协调等。
五、积极为我省各市(州)、县(区)在联系地开展招商引资牵线搭桥,做好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
六、努力为四川企业向外发展和四川在外企业回川投资做好服务工作。
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电话:021-65580013 65425440 65616229
传真:021-65425682
综合信息处
一、及时准确向省委、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提供联系区域政治、经济、社会信息,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负责与省内有关部门联系,加强了解沟通,切实掌握信息需求。
三、整合各类资源,拓展信息采集渠道,提升信息质量。
四、加强专题调研,编发针对性强、质量高的专题信息。
五、积极参与、指导《川沪信息》的编发工作。
六、负责四川省驻上海人才工作站的工作开展。
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021-65425592 55887368
传真:021-65425682
劳务工作处
一、负责与我省及工作联系区域内的相关部门的日常联系,建立工作联系网络,做好劳务工作。
二、协助省内有关部门做好劳务输出和结构性劳动力回流有关工作。
三、承担川籍务工人员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
四、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劳务培训,提高务工人员就业技能。
五、积极开展劳务维权,协助调解劳务纠纷,努力维护我省企(事)业单位和在外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六、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或群体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七、加强流动党员的指导服务工作。
八、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电话:021-65425296 传真:021-65425682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的联系区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等五省(市)。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50号沪办大厦1号楼12层
邮编:200437 电话:021-65425030 传真:021-65425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