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出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2025年02月05日 09时02分 

日前,江苏省科技厅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将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赋予科研人员,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和成果转化积极性,破解科技成果“不敢转”“不愿转”的问题。江苏省科技成果赋权有6种路径,包括“赋予部分所有权+技术转让+约定收益”“赋予部分所有权+预收定金+里程碑收益”“赋予全部所有权+拨投结合+权益实现”“赋予长期使用权+一次性许可+现金收益”“赋予长期使用权+免费许可+约定收益”“赋予长期使用权+作价入股+约定收益”等。方案主要内容有:

 一是扩大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自主权,明确规定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高校院所按规定对完成、转化该项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给予的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二是建立健全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即对职务科技成果建立区别于一般国有资产的管理模式。各省属高校院所对持有的科技成果,可自主决定采取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所获得的收益,包括利用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国有股权的处置收入全部留归省属高校院所。三是对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等方式所形成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整体考核,不再单独对个案实施考核。四是全面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推行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改革,建立职务科技成果高效运营和合规交易保障机制。(来源:上观新闻)